什麼是 三年 (大祥)?
在早期的禮俗中,父母親離世必須服喪三年。而當三年的時間到期,象徵許多忌諱也一同結束,再接著舉行的祭祀,稱為「作三年」(又稱大祥)。儀式時間通常是「作對年」(離世一年)之後,就可以擇日進行「作三年」,然後再進行「合爐」。
傳統上,服喪三年通常會在逝者離開的二十五個月後,也就是滿二年(二十四個月)之後,再加上一個月的時間點舉行。這段期間家人所有活動必須較為低調,避免有做官、嫁娶、生子、分家等行為。不過現代社會多會簡化這些儀式步驟,在作完對年後,緊接著作三年,稱為「假三年」。
三年的祭品準備 (與百日、對年相同)
三牲(葷或素)、六或十二菜碗、白飯、筷、茶、發粿、香、燭、大銀、小銀、往生紙、蓮花九朵等。
傳統上,服喪三年通常會在逝者離開的二十五個月後,也就是滿二年(二十四個月)之後,再加上一個月的時間點舉行。這段期間家人所有活動必須較為低調,避免有做官、嫁娶、生子、分家等行為。不過現代社會多會簡化這些儀式步驟,在作完對年後,緊接著作三年,稱為「假三年」。
三年的祭品準備 (與百日、對年相同)
三牲(葷或素)、六或十二菜碗、白飯、筷、茶、發粿、香、燭、大銀、小銀、往生紙、蓮花九朵等。